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防、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
(2) 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
(3) 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
(4) 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翔实。
(5) 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6) 危险废物还应根据gb12463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
含多氯废物的收集除应执行本标准之外,还应符合 gb 13015 的污染控制要求。